1.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军火武器、警具、仿真武器、警具、弹药及爆炸物品、金银等;
2. 易燃、易爆、易挥发(如香水)、有毒、有腐蚀、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禁运物品,如: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酒精、煤油、香水、强酸、强碱、农药等;
3. 反动报刊书籍、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影音物品;
4. 活体动植物、种子、有机栽培介质、土壤等;
4.人民币及各种外国货币;
5. 高档奢侈品。